各開發區、各區縣(市)城鄉建設局,各建設單位,各建筑施工企業,各相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鄭州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和《住建部、人社部關于印發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2019〕18號)等法規文件關于建設工程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的相關要求,高標準做好迎接住建部對我市建設工程勞動用工實名制考核工作,確保企業信息、項目信息、人員信息、考勤數據等各類信息準確完整地傳輸至省平臺和住建部平臺,經研究決定,對“鄭州市建設勞務服務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相關信息進行全面普查整治,現將有關事宜明確如下:
一、普查整治的目標任務
普查整治工作要以建設工程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應查盡查、應改盡改、上下聯運、共查同治”原則,在全面摸清實情的基礎上,盡快按照規則完善上傳信息,通過普查整治,達到以下目標:
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軌道交通工程等在建項目及其施工單位,全部完成系統賬號注冊,按要求填寫企業信息、項目信息,錄入項目管理人員和用工人員信息,確保所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并更新及時。
嚴格落實實名制管理規定,各在建項目要在施工區域主要出入口設置人臉識別、閘機等考勤設備,聯網至系統并保持設備工作狀態完好。
項目對管理人員和所有農民工進行全員考勤,確??记谛畔⒄鎸?、有效并實時上傳系統,由系統推送至省平臺、住建部平臺。
二、普查整治的主要內容
各企業、各項目負責本企業、本項目以下信息普查整治,重點對錯誤信息進行更正,對缺失信息進行補錄。
(一)企業信息
項目所涉及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信息,由所在項目的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填寫和完善,錯誤信息及時更正。
重點內容: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及身份證號碼,任一信息填寫不正確,將導致信息上傳省平臺失敗。
(二)項目信息
項目的項目名稱、施工許可證、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合同、建設單位信息、監理單位信息、保障金繳納等基本信息,由該項目總承包單位進行填寫和完善,錯誤信息要及時更正。
(三)項目管理人員信息
項目的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勞務負責人等信息,由項目的總承包單位進行填寫和完善。
項目經理應為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注冊證書的人員,與中標文件中項目經理為同一人(變更項目經理的,按規定履行手續后,在系統內修改),使用他人信息或信息填寫有誤的,不能通過住建部平臺校驗,將導致該人員考勤數據缺失。
總監理工程師應取得相應監理資格,使用他人信息或信息填寫有誤的,不能通過住建部平臺校驗,將導致該人員考勤缺失。
(四)用工人員信息
項目所用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銀行賬號等信息,由所屬的勞務分包單位錄入,任一信息錄入不正確,將導致人員考勤信息上傳失敗。
(五)考勤信息
項目經理、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考勤信息,為此次住建部新增考核內容,由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本人進行實名制考勤錄入,并由系統逐級推送至住建部平臺。
用工人員的考勤信息,由用工人員全員進行實名制考勤錄入。實名制通道設置不合理、私開出入口、斷電開閘、一開多入(出)等行為,都將導致考勤數據缺失,影響整體考勤率和更新率。
三、普查整治的責任劃分
市城建局負責市本級監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全部軌道交通項目的普查整治工作,對上述工程實名制管理設備安裝聯網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組織企業和項目對各類信息進行普查和完善;對所轄項目管理人員和用工人員考勤情況進行檢查和處理;對各區縣(市)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指導和督促。
各區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級監管項目的普查整治工作。對未安裝實名制設備的項目,按照《鄭州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和《住建部、人社部關于印發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2019〕18號)等法規文件規定,組織項目安裝考勤設備,聯網至“鄭州市建設勞務服務系統”并保持工作正常;組織力量對已聯網項目設備缺失、斷電、斷網等問題進行全面整治;對項目管理人員和用工人員考勤情況進行檢查。
四、普查整治的獎懲措施
市城建局將定期對各區縣(市)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排名,對排名靠前的單位進行表揚,對排名靠后的單位進行批評,排名情況將作為對各區縣(市)年度綜合考核的依據。對拒不落實實名制管理規定,存在實名制管理設備缺失損壞、信息錯漏、考勤敷衍且整改不力的項目,依據相關規定采取行政處罰、記入“紅黑榜”等處罰措施。對不按要求在位履職和考勤打卡的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依據相關規定采取記入“紅黑榜”直至暫停、取消資格等處罰措施。
聯系人:徐衛平 電話:67188991。
附件:鄭州市建設勞務服務系統信息完善操作說明
2021年6月2日